江苏宿城经济开发区于2002年4月启动建设,控制性详规面积41.32平方公里,其中:南片区22.3平方公里,西片区19.02平方公里。目前,建成区面积分别达到16.4平方公里和7平方公里。2006年4月被省政府正式批准为省级开发区。2010年6月份、10月份成功荣获“中国最具投资价值十佳经济开发区”和“中国最具投资潜力经济园区”称号。
建区以来,大力实施“工业强区”发展战略,依托资源优势,集聚生产要素,突出工作重点,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招商引资,经过多年的开发建设,区内基础设施日趋完善,发展规模逐步壮大,产业基础初步形成,经济实力开始显现。目前已基本形成了以纺织服装、食品酿造、机械电子和新兴产业为主导的四大支柱产业和“一区多园”的发展新格局。特别是恒力(宿迁)工业园、光大环保、中金光伏、元大科技、四季青国际创业园、博美科印花等一批投资15亿元以上重大项目的成功引进,使开发区经济呈现出了速度加快、总量翻番、效益提高、后劲增强的良好态势。2010年开发区实现业务总收入101亿元,同比增长42.27%,是“十五”末8.4倍;自营出口额15374万美元,同比增长78.95%,是“十五”末9.6倍;实际到账外资2563万美元,是“十五”末6.93倍;工业增加值19.8亿元,同比增长58%,是“十五”末8.26倍;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35亿元,同比增长12.98%,是“十五”末5倍。累计引进项目198个,其中规模以上企业28个(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亿元以上项目46个,外资企业29个。开发区已成为全区“外向突破、工业强区”的主阵地。
“十二五”期间,宿城经济开发区紧紧围绕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区为目标,以“四大产业、九大园区”为重点,致力做活“招商引资、项目推进、商业开发、企业运行调控”4篇文章,不断优化发展环境,推进企业服务年、企业创新年活动持续开展,努力把开发区建成对外开放的先导区、创新创业的活力区、生态宜居的新城区。力争主要经济指标年均增长40%以上,全省排位每年提升3位以上,“十二五”期间进入全省省级开发区第3板块前列、进入全省省级开发区90名以内。
投资优势
(一)土地优惠
1、进开发区工业项目使用国有土地按照省政府规定的最低限土地价格标准,实行挂牌出让。
2、对固定资产投资亿元以下(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一般不再单独供地,鼓励进标准厂房或利用盘活存量的小块工业用地。
3、内资项目按注册资本的5至6倍计算总投资,按每亩地投资强度不低于人民币120万元供应土地。外资项目按注册资本3至4倍计算总投资,按每亩地不低于15万美元供应土地。建筑容积率必须在1.2以上、预期年亩均税收贡献在15万元以上。
4、新引进的投资强度高、税收贡献大的固定资产投资亿元以上大项目、特大项目,以及高新技术项目,土地出让金实行一企一议。
(二)税费优费
1、土地税费。进开发区工业生产性企业以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工业项目征地配套费(约定的土地出让金除外)由项目落户的开发区代缴。
2、企业所得税。进开发区工业生产性企业,经营期十年以上的,企业所得税区本级留成部分从获利年度起1至5年的全额和6至10年的50%由同级财政奖励给投资者。实行先征后奖,按年兑现,每年汇算清缴后于次月10日前申报。(纳税额的32%)
3、增值税。进开发区生产性企业,增值税区以下留成部分,前两年全额奖励给企业,后三年减半给企业。注册资本亿元人民币以上特大项目增值税奖励实行一事一议,优惠的最大限度可按本级地方留成部分前三年全额奖励给企业,后五年减半奖励给企业。实行先征后奖(纳税额的12.5%)。对增值税优惠的第一年,每亩纳税(含出口退税)低于5000元(标准厂房内企业每千平米低于3万元),或缴纳增值税总额低于50万元的不享受所得税奖励,并相应减少优惠期。
4、房产税。进开发区工业生产性企业自建或购买的办公和生产性用房,实际缴纳的房产税区本级留成部分,自企业投产后5年内,按年度金额返还。实行先征后奖(纳税额的70%)。
5、营业税。进开发区工业生产性企业,自成立5年内,营业税区级留成部分25%奖励给企业。实行先征后奖(纳税额的20%)。
6、电费补贴。进开发区工业生产性企业,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减排要求的,实行一定期间的电费补贴。原则上,以投资企业上一年度的工业用电费(具体以每年度省物价局核准同意为准)。
7、厂房租金。进开发区标准厂房集中区的工业生产性企业,设备安装期内免收租金。租金可用该企业产生的税收开发区奖励部分予以抵扣。
8、企业税收优惠期,从各进区企业与管委会签订合同承诺的投产期计算。对已签订进区合同工业企业,长期不投产运营的,已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不作奖励,待有流转税入库时再按上述规定奖励。土地、房产闲置时间抵冲优惠期。
(三)大项目和外资项目特殊优惠
对单个固定资产投资额6亿元以上和注册资本1元以上的内资项目,以及单体固定资产投资额8000万美元以上和注册资本2000万美元以上的外资项目,符合要求的,实行土地电工。企业符合贷款条件的,政府协调商业银行做好信贷服务工作。其他有关优惠政策可以再上述基础上实行一事一议。外资企业税费优惠政策比照内资企业顺延一年(为顺延优惠期的最后一年)。
(四)高新技术项目优惠
经国家或省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的前五年给予企业区本级财政实际所得的50%的资金扶持;如企业产品出口产值达到其当年产值的70%以上,给予企业区本级财政实际所得的全额资金扶持,执行时间从投产年度起的第9至第10年。
(五)软件和服务外包项目优惠
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世界500强企业、国内外上市企业及行业前50名的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在宿城投资兴办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或兴建软件园。符合《划拨供地目录》的项目可以划拨供地;属于物流(仓储为主)、研发、工业设计等生产型服务外包项目可以参加工业性质项目以工业用地最低标准挂牌出让土地;属于划拨用地如改变性质应按有关规定补交土地出让金。
人力资源
宿城区人力资源丰富,全区82万人。所在宿迁市529万人,劳动力230万人,常年在外地打工83万人,可供输出的剩余劳动力近20万人。全市拥有纺织、服装、电子、机械各类培训学校255所,每年可培训7万人。市、区政府大力实施“两后双百”工程,对当年初中、高中毕业后,不能继续升学的实行100%岗位技能培训、100%推荐就业。全市拥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6.7万名。
人力资源成本
|
宿迁 |
苏南地区 |
浙江省 | |
职工平均月工资(含保险) |
技术管理人员 |
1100-1300 |
1800 |
2000 |
一般员工 |
700-1000 |
1300 |
1500 |
建筑成本
|
宿迁 |
苏南地区 |
浙江省 | |
建筑成本 |
民用 |
700 |
800 |
900 |
工业 |
800 |
900 |
1000 | |
标准厂房(钢结构) |
400-600 |
|
| |
标准厂房 |
年租金(元/m2) |
40-60 |
|
|
售价 |
按成本价出售 |
|
|
水资源成本
居民生活用水(元/吨) |
工业、建筑生产用水(元/吨) |
特种用水(元/吨) |
2.55 |
3.05 |
4.85 |
天然气成本
居民生活(元/立方) |
商业(元/立方) |
工业(元/立方) |
2.2 |
2.5 |
2.7 |
电力资源成本
电价类别 |
电度电价(元/千瓦时) |
基本电价 |
备注 | |||
平 |
谷 |
峰 |
最大需量 |
变压器容量 | ||
110KVA及以上普通工业 |
0.781 |
0.382 |
1.260 |
|
|
进入开发区的工业项目,每度电电费补贴0.1元,用电成本全省最低 |
大工业(1-10KV) |
0.605 |
0.315 |
0.976 |
33 |
23 | |
大工业(35-110KV) |
0.590 |
0.310 |
0.950 |
33 |
23 |
涉外运输成本
类别 |
运价 |
备注 |
集装箱(到上海港) |
4000元/柜(20英尺) |
4.85 |
5500元/柜(40英尺) |
| |
集装箱(到徐州) |
800元/柜(20英尺) |
|
集装箱(到连云港) |
1200元/柜(20英尺) |
距宿迁最近出海口 |
1600元/柜(40英尺) | ||
公路运输成本 |
0.5元/吨.公里 |
(平均) |
内河运输成本 |
宿迁至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