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具有港城特色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进一步确立企业在技能人才评价中的主体地位,我市人社部门即日起开展技能人才评价示范企业评选活动。
据了解,本次评选活动主要是针对已经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企业,在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时坚持“国家职业标准与生产岗位实际要求相衔接、操作技能考核与工作业绩评定相联系、培训考核与使用待遇相挂钩”的原则,依据国家职业标准及有关规定,在国家职业标准的统一框架基础上,实行由企业结合生产服务实际,采用贴近生产需要、贴近岗位要求的考核方式,对本企业职工执行操作规程、解决生产问题、完成工作任务和技术攻关的能力状况进行自主考核鉴定,确定技能水平并报人社部门认定,按规定核发相应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所在地人社部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提出申请,由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组织评选。对确定为示范企业的,在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上将给予更大的自主权,最大限度地把评价权交给企业,以更好地提高企业对技能人才培养、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