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促进依法行政,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在10月份取消、免收、停收51项收费的基础上,近日我市再取消(暂停、降低)63项收费,即:取消4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暂停征收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1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对取消和暂停征收的收费项目,各有关部门不得继续征收,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有权拒绝缴纳;对降低收费标准的项目,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新标准执行。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促进依法行政,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在10月份取消、免收、停收51项收费的基础上,近日我市再取消(暂停、降低)63项收费,即:取消4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暂停征收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1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对取消和暂停征收的收费项目,各有关部门不得继续征收,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有权拒绝缴纳;对降低收费标准的项目,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新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