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24日上午,我市与省海洋与渔业局举行海洋生态补偿协议签约仪式,大丰、滨海、响水三县(区)海洋工程生态修复项目进行集中签约,落实近6000万元的生态补偿资金。省海洋与渔业局局长汤建鸣、副局长夏前宝,市委副书记戴元湖出席签约仪式。
开展海洋生态修复工程,完善海洋生态补偿机制,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部署,保护海洋生态平衡,促进海洋资源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市抢抓机遇着力推进沿海发展,一批沿海重大项目开工建设,盐城港“一港四区”已建成万吨级码头17个,正朝着亿吨大港的目标奋进。我市秉持绿色发展理念,以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和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为抓手,把好沿海产业方向和项目投向,海洋综合管理和海洋开发的层次水平明显提高。积极实施海洋生态修复项目,组织开展海洋生态放流,推进海洋可持续利用,取得了良好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
戴元湖表示,我市将进一步强化海洋生态保护意识,认真做好海洋生态补偿和保护工作,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全力保障,推进海洋经济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