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6大类生态修复项目16日签订海洋生态补偿协议,涉及启东、海门、如东、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的20个用海项目,累计生态补偿资金达1.75亿元,用于沿海岸线整治、海洋生态环境及生态修复效果跟踪监测及评估,全面修复海洋生态环境。
南通是江苏陆海统筹发展综合配套改革示范区,今年开始创建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该市在全国率先将海洋生态保护纳入沿海地区党委政府考核体系,全市17条入海河流全部建立“河长制”和“断面交接制”,实行入海河口生态双向补偿,同时首次实行“用海限批制度”,将是否符合海洋环境评价制度作为海域确权发证的前置条件,并在海洋领域提出了海洋工程项目限批政策,有效推进开发与保护并举。
“十二五”期间,南通先后有185个重大海洋工程落户,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达100%,环评公示率100%,围填海工程听证率100%,海洋工程环保实现全程动态监管。目前,该市海洋生态修复规模不断扩大,先后建成2个国家级海洋公园、1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2个省级海洋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1个省级自然保护区,各类保护区面积占管辖海域的1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