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泰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为爱森(中国)絮凝剂有限公司出口到澳大利亚和韩国的聚丙烯酸钠、聚丙烯酰胺签发了“中国-澳大利亚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和“中国-韩国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这是泰州地区首次签发中澳、中韩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
据悉,爱森(中国)絮凝剂有限公司当日共申报了18份中澳优惠原产地证和7份中韩优惠原产地证,货值分别达130.5万美元和110万美元。按5%的减免幅度算,上述25份证书可以直接为企业减免关税约120250美元。
中澳和中韩自由贸易协定从本月20日开始实施,根据协定规定,澳方对从中国进口的91.6%的原产产品立即实施零关税,并承诺在5年内全部降税为零。澳大利亚出口至中国96.8%的产品最终实现零关税。韩国将对来自中国92%的产品实现零关税,中国将对来自韩国91%的产品实现零关税。而此次爱森絮凝剂出口至澳大利亚和韩国的产品都在零关税范围之列,企业可享受全部的关税减免。
泰州检验检疫局提醒广大企业,应善于利用相应的自贸协定原产地规则,充分享受优惠政策,开拓澳大利亚和韩国市场,提升自身国际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