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委委员韦频一行来盐,就《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开展宣传贯彻活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谷家栋出席。
作为国内首部促进绿色建筑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已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内容总结了全省绿色建筑推广示范工作的经验,具有很强的前瞻性和可操作性,是一部充分体现江苏特色和改革创新精神的地方性法规,对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助推建筑产业转型升级、提升民生幸福指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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