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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视生态环境为沿海开发生命线高压线筑好第一堤坝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2-10-27
    中国江苏网2月9日讯 这是两组值得关注的数据——

      省环保部门最新监测表明,2011年全省近岸海域24个海水水质测点中,一类、二类海水水质比例达75%,同比上升16.7%;12个主要近岸海域功能区中有10个功能区水质达标,达标率为83.3%,同比上升16.6%;全省31条主要入海河流,氨氮、石油类、挥发酚、总氮、总磷等主要污染物入海总量分别下降30%左右。

      省海洋与渔业部门统计,2011年全省海洋捕捞产品产量近57万吨,较上年基本持平;海洋养殖产品产量84万吨,渔业增产、渔民增收效果明显。海洋水产品质量良好,2011年全省抽检鱼虾贝藻蟹等水产品质量全部合格。

      沿海开发上升为国家战略,对海洋环境保护提出了更高要求。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沿海开发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明确指出生态环境是沿海地区的生命线,也是沿海开发的高压线,要求各地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努力做到“耕海万顷、养海万年”。

      为区域规划做环评,源头筑起环保“第一堤坝”

      一部洋洋24万字,由省环科院、南京大学等20余位专家历时一年半共同编制的环境影响评价,成为国家环保部规划环评的试点典范——它,就是《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2008年,省发改委正在编制沿海发展规划,我们即同步开始了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们提出的19项建议最终全部被规划所采纳,为全省沿海开发从源头上筑起了环保第一堤坝。”参与了该环评编制的高明给记者举例说,原先规划将连云港前三岛作为重点开发区域,规划环评则提出保护前三岛养殖区,不宜作为重要开发节点。规划环评还提出预留“不得开发”的沿海生态岸线不得低于70%;滩涂围垦要避让有重要生态价值的河口湿地……

      “省委省政府明确,沿海开发必须坚持高水平规划、高起点建设,坚持环保优先,从根本上摒弃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省环保厅流域处处长陈志鹏表示,规划环评从决策源头上力避生产力布局、资源配置不合理造成新的环境问题,对促进江苏沿海地区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江苏沿海地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三年实施方案》、《江苏省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江苏省海洋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长三角近海海洋生态建设行动计划》……一系列预防性措施,为沿海开发划定了“红线”。

      日常监管飞行检查,织就环保“天罗地网”

      2011年5月10日-11日,副省长徐鸣率省环保厅负责同志,突击检查了盐城市射阳、滨海、响水和连云港市灌南、灌云化工园区。同年8月3日至4日,副省长徐鸣再率环保暗访组赴如东、启东和仪征三地,突击检查化工园的环保工作。

      环保飞检,是我省力避沿海生态环境恶化的“超常规手段”。事实上,近年来,我省一直将把沿海作为环保执法监管的重点区域,严格环境准入,加强执法监管。 严格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坚持“三个禁止”、“三个不批”:沿海地区禁止建设产业政策禁止、淘汰和限制类项目,禁止建设排放致癌、致畸、致突变物质和恶臭气体的项目,禁止新建单个项目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额1亿元以下的各类化工项目;严格限制化工项目,新建的化工集中区一律不批,集中区外的新扩建项目一律不批,环境基础设施不完善或长期不运行的集中区新改扩建项目一律不批。仅2011年一年,沿海3市就否决了57个不合要求的项目,项目的投资额达70亿元。

      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环保监管。工程上马前,严把审批关、准入关。比如,南通市将海洋工程环境核准纳入该市权力公开平台,所有事项全部在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同时,通过强化施工过程监管和完工后环保验收,确保相应的环保措施落实到位、运行有效。

      此外,近3年来,我省环保、发改委、监察厅等9部门每年都对沿海地区开展联合执法大检查,保持环保高压态势。

      探索“区域补偿”机制,修正GDP惯性与冲动

      作为我省主要入海河道之一的通榆河,是沿海地区最重要的清水廊道,也是我省沿海开发的重要战略保障。而今,一项“区域补偿”的试点工作,使其成为江苏沿海开发与生态保护并重的突出亮点。

      记者了解到,这项区域补偿的主要内容是:在通榆河流域范围内选取15个重要断面,对断面水质超过水质目标的,由责任市、县(市)补偿下游市、县(市)。

      “区域补偿充分体现了‘环境有价’。以通榆河为例,当水质超标在0.5倍以下时,补偿基数为25万元;当水质超标在0.5倍以上1.0倍以下时,补偿基数为50万元;当水质超标在1.0倍以上时,补偿基数为100万元。”陈志鹏解释说,早在2007年,省政府即出台了《江苏省环境资源区域补偿办法》,并率先在太湖流域试点,其核心就是利用经济杠杆,调动各地治污积极性,强化各地的治污责任,修正各地单纯追求经济发展的惯性与冲动。去年下半年,沿海地区的通榆河,也开始了这一新政的实质运行。据初步测算,半年来,各地需缴纳的生态补偿资金达3000万元。

      近年来,江苏在沿海环境保护方面作出了不懈的努力。但是,江苏沿海生态环境较为脆弱,发展与保护的矛盾将长期存在。对此,陈志鹏向记者强调:“在沿海开发加快推进中,我们必须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坚持环境监管不放松,做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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