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洪泽县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洪泽县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年)》获淮安市政府批准实施。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是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策应淮安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纳湖入城、淮洪一体”战略组织编制实施的,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本次获批准实施的《洪泽县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年)》将洪泽县城市性质确定为长三角地区湖滨旅游度假城市,江苏省中北部地区的新兴产业基地,淮安市域副中心城市。确定城市规划区面积约410平方公里,范围包括高良涧街道办事处、朱坝街道办事处、黄集街道办事处、岔河镇和西顺河镇。中心城区范围南至洪泽水厂、杨码村一带,北至苏北灌溉总渠,西至洪泽湖大堤,东至洪泽县界和规划宁淮城际铁路,面积约112平方公里。
市政府在淮政复〔2015〕55号批复文件中要求,洪泽县要按照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要求,重视城乡统筹发展。合理控制城市规模,不断完善城乡基础设施配套,切实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同时,要重视历史文化和城市特色风貌保护,继承并挖掘城市历史文脉,突出城市地方特色。城乡规划部门要依法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建设用地和建设活动实施统一、严格管理,切实保障规划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