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深入开展,市财政转变管理方式,从事前审批、事中监督逐步向以结果为导向转变,以评价结果反映购买服务效果。
一是购买主体自评价。购买主体对照项目清单,集中精力抓项目的同时,要切实强化重点项目跟踪管理,对项目资金实行全过程绩效评价。
二是积极组织第三方绩效评价。在各购买主体自评价基础上,引入第三方绩效评价。制定出台了《宿迁市市级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宿财购〔2016〕6号),通过建立第三方机构库,由库内机构对清单上部分项目进行第三方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以后年度财政安排购买服务资金的重要依据。
三是加强第三方机构评价管理。对第三方机构开展第三方绩效评价进行监督管理,主要监督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保证其客观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