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网讯(记者 洪磊 实习生 于鉴轩 通讯员 陈耿)记者昨日从市相关部门获悉,经各县区资格初审、书面推荐和市级组织实地复核、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环节,日前,沭阳县颜集镇沙愚村等50个行政村(居)被正式评定为首批“宿迁市农村电子商务示范村”(以下简称市级“电商村”)。
近年来,我市把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作为繁荣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抓手,电子商务在工业消费品、生产资料下乡和特色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网络中的作用明显增强。为进一步发挥电子商务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自4月底开始,我市全面启动首批市级“电商村”评定工作。市级“电商村”是指,村民在本地以自建网站或入驻第三方平台开设网店等方式,销售本地生产的农产品或加工品,并达到一定普及面和销售规模的行政村(居)。具体条件包括从事电子商务的家庭户数占行政村家庭户数的比重不低于20%,或电子商务集中度较高,以不多于5家的电商大户实现30%左右的电子商务销售额;电子商务交易以地产农产品、加工品为主,其中以农产品为主的电子商务年交易额不低于600万元,以加工品为主的电子商务年交易额不低于3000万元;“一村一品一店”工作居所在县(区)前列;产业特色明显,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