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南京市促进青年大学生创业意见(送审稿)》。会议要求,积极保护、充分激发高校大学生创业热情,从政策、平台、要素、服务等各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多措并举,营造鼓励支持创业创新良好环境,推动南京更多高校大学生投身创业,实现成功。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沈健,副市长李琦、李侃桢、徐锦辉、华静,市政府秘书长魏克参加会议。
近年来,我市把推进大学生创业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在全市各相关部门积极扶持下,南京大学生创业氛围日益浓厚,创业大学生数量也在不断增加。根据新制订的《南京市促进青年大学生创业意见(送审稿)》,我市将进一步加大对大学生创业扶持力度,从今年起至2015年底,用4年时间扶持1万名青年大学生自主创业,带动就业5万人。
会议听取了《意见(送审稿)》起草编制情况汇报,研究了扶持大学生创业相关政策措施。会议指出,南京拥有丰富的人才科教资源,数十万名高素质的青年大学生中,蕴含着创业创新的巨大潜力。近年来,南京推动大学生创业工作虽然取得显著成效,但与南京打造中国人才与创业创新名城的要求相比,与国内外先进城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下一步,扶持大学生创业工作要坚持政府促进、社会支持、市场导向、自主创业的基本原则,发挥政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高等学校的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完善创业政策、强化创业意识、提升创业能力、优化创业环境、健全创业服务,鼓励和扶持更多青年大学生来宁创业。
会议要求,进一步完善和细化相关扶持政策,综合运用行政扶持、社会支持和市场运作等方式,构建全方位鼓励扶持大学生创业的良好环境。要引进创业投资等机构对创业项目进行评估,采取基金投资、财政跟进补助的模式,提高扶持资金使用效率和创业成功率。要加大对大学生创业场地租金、成果孵化、公租住房等方面支持力度,引导更多大学生到园区和人才特区进行创业,享受更好的公共服务。要充分发动高校积极参与,发展青年大学生创业联盟等社会中介组织,引导帮助更多大学生完善项目规划,积累资源要素,把握创业机遇,成功实践创业志向。
会议原则同意《意见(送审稿)》,经修改完善后将报市委常委会审议。
2. 入选南京“321”人才,你可享受这些创业扶持
根据“南京321计划”,我市将用5年时间引进3000名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重点培养200名科技创业家,集聚100名国家“千人计划”创业人才。
入选“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计划”,我市将提供包括企业初创扶持、科教特色扶持、金融财税扶持和生活配套服务等四个方面15项政策。
对入选重点扶持项目的,将给予2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工作场所和不少于100平方米人才公寓,3年内免收租金;根据项目需求,提供不低于300万元的创业投资和不低于300万元的融资担保。
对入选扶持项目的,将给予1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工作场所和不少于100平方米人才公寓,3年内免收租金;根据项目需求,提供不低于150万元的创业投资和不低于150万元的融资担保。
生活配套服务方面,主要将通过发放南京海外留学人才居住证即“南京蓝卡”,让人才享受居留和出入境、子女就学、医疗保险、驾照办理等市民待遇和优惠政策。
对入选“科技创业家培养计划”的人才,在享受“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相关扶持政策同时,还享有财政金融、科技研发、人才团队三方面8条政策的特别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