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壮大工业实力,近日,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培育工业大企业(集团)的政策意见,在“十二五”后三年我市将大力扶持一批规模大、前景好的企业,促其做大做强,打造出带动经济发展的“航空母舰”。
近年来,我市地方工业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但从整体上看,还是总量偏少、企业偏小、外向度偏低。为促进企业的快速膨胀,我市将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超5亿元的工业企业(集团)列为重点培育对象,逐步确定发展目标和措施,研究制定扶持和激励政策。
该政策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对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整百亿的企业,市政府授予法定代表人“宿迁经济突出贡献奖”金质奖章;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对年度技改设备投资总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重点技改项目,优先安排土地使用指标,优先办理立项和报批,优先推荐享受各级技改贴息和扶持资金;推进企业战略重组,鼓励本市企业通过兼并、收购、控股等多种方式进行兼并重组、做大做强;实行主营业务收入目标管理,对2013年—2015年间主营业务收入有望首次突破30亿元、50亿元和100亿元的企业实行三年主营业务收入目标管理和激励计划,鼓励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上台阶;激励企业上市和科技创新,对股改上市的工业大企业(集团),报会后补助100万元,成功上市后再补助100万元;加强企业品牌质量建设,对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和获得市长质量奖的企业,由市财政一次性奖励50万元。
作者: 编辑:梅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