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3月14日讯 “您爱人新增医药费5.4万元,医保能报销3.8万元。”昨天,听到南京悦群医院医保窗口工作人员这句话,童大明心里宽松不少。9个月前,他妻子突发脑梗住院,已结清29万元医药费,其中医保报销了25万多元。像童大明夫妇这样的被征地农民,南京有51万多人,他们都已享受城市社会保障。财政投入近140亿元,把不同时期的失地农民统一纳入城市社会保障,南京这一做法尚属全国首创。
自1983年起,南京就开始征地拆迁,被征地农民累计达51.28万人,涉及10多万个家庭。他们失去土地保障,户口进了城,却无法享受城市社保。尽管在2004年及2006年,南京相继出台政策,失地农民因此有了基本养老保障,但人均养老金每月仅200多元。
南京市市长季建业说,被征地农民为城市发展做出巨大贡献,为其彻底解决社会保障,不是发红包,而是还历史欠账。该市2010年10月出台政策,至去年底,已将不同历史时期、享受不同补偿政策的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城保。其中,劳动年龄段36.13万人,享受城镇企业职工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5种社会保险;养老年龄段15.15万人,除享受被征地人员生活基本保障、老年生活困难补助,还被全部纳入城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失地农民进城保,资金筹集是难点。南京规定,劳动年龄段的被征地农民参加城镇职工社保,每人需补缴15年社保费,共5.8万元,其中个人只需返还征地时领取的劳动力安置费,人均不到1.2万元。其余大部分由财政补足,市、区两级财政为此投入139.38亿元。
让失地农民与城市居民享有同等的社保,使其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加快了他们由农民变市民的进程。到今年3月8日,南京失地农民中,有29.3万多人分别按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待遇,累计报销医疗费3.6亿元;有14万多人领取失业保险金,每人每月842元;有7300多人达到退休年龄,按城镇职工社保待遇领取养老金,每人每月最低750元。“2002年我家那块菜地被征后,我跟妻子最担心看病和养老。有好几年我们都不敢去医院看病。现在,有了城里人的社保,妻子生这么重的病,我也不怕了。”家住南京仙鹤明苑小区的童大明昨天告诉记者。
还清旧账,不欠新账。自前年起,南京完善征地补偿制度,全部推行被征地片区综合补偿,把被征地农民的社保缴费纳入征地成本,确保其全部进城保。全市征地补偿标准亩均达11.84万元,较之前增加3万元。
省国土资源厅耕保处副处长刘斌说,省里鼓励各地在财力可承受的范围内,参照南京的做法,提高征地补偿标准,推动失地农民进城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