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外资有奖,引进重大内资项目也有奖。7月30日,从市经信委获悉,为推动我市经济转型、产业升级,市政府出台了《盐城市引进重大内资项目奖励办法(试行)》,根据奖励办法要求,经信委出台了《盐城市引进重大内资项目奖励实施细则》,意在加大招引重大项目工作力度,使我市在开放合作中借力发展、借梯登高。
据介绍,这一奖励办法,按照我市转型升级要求,突出高端引领、聚焦重大项目、注重投产达效,主要对招引投资规模较大或处于产业高端的传统优势产业、国家和省确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创业投资及研发机构等项目,进行差别化奖励,具体奖励标准为:对投资额在5亿元以上的传统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按照投资额万分之二至万分之五比例进行奖励;对投资额2亿元以上的产业高端和现代服务业项目,分别按照投资额万分之五和万分之四比例进行奖励;对人才创业、研发机构项目按投资规模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奖励;对招引国内100强企业、中央企业投资的重大项目,在上述奖励额度基础上,再奖励5万元;对引进总投资20亿元以上的重特大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进行奖励。奖励资金由市财政承担,奖励对象包括各县(市、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新区及市直部门和单位引进重大内资项目有功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