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农场的准入门槛终于敲定。日前,我市出台相关认定办法,非农业户口和非本市户籍人员也可申请成立家庭农场。据市委农办初步调查,符合申请条件的种养大户有1000多家。
市委农办人士介绍:“唯有依靠有技术、有市场意识的农户进行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经营,无锡农业才能更好地起到助力农民增收、保障市场供应的作用。”无锡大力推行家庭农场,正是旨在激发种养大户积极性,引导其规范化发展,更好地解决谁来种地、怎么种问题。
据悉,家庭农场应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常年雇工数量不得超过家庭务农人员数量,其用地应依法取得,且应达到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如种植粮食作物的,土地经营面积应达50亩以上,种植果蔬、苗木花卉等的家庭农场,露天种植须达30亩以上,设施栽培20亩以上,养殖特色水产,水面面积须达50亩以上,养猪、羊的,年出栏应达500头以上,等等。
成立家庭农场,不一定要进行工商登记。符合认定条件的农户可向所在村提交有关申请材料,经村初审、镇(街道)农村工作部门复审、市(县)区农村工作部门认定后,即可获得《无锡市家庭农场证书》。城里人、外地人也可以申请成立家庭农场,但这类人员要专职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在本地具有3年以上农业从业经历、对本地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等方面贡献较大,并符合其他家庭农场申报条件。据了解,省里正在研究制定扶持家庭农场的政策意见,近期有望出台。我市亦将研究制定有关配套政策意见,并开展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活动。经认定的家庭农场,可优先享受国家、省、市有关家庭农场的各项扶持政策,如获得政府补助、在涉农项目、土地流转等方面进行倾斜等 . 来源: 无锡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