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服务企业水平,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市国税局近日出台10条服务新举措,为我市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助力。
加大服务重大项目建设、聚焦支持成长性企业发展力度,完善市局、县(市、区)局、基层分局与各重大项目和成长性企业的三级挂钩联系和税收客户协调员制度,强化直接联系沟通,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中遇到的涉税问题。
加快落实各项减税措施,加强“营改增”试点效应分析
强化二、三产业分离的服务和引导,促进企业转型升级;落实支持外贸出口的各项政策措施,强化退税分类管理,加强退税进度考核,提高退税效率。
深化“一窗通办”,打破岗位界限,对各项服务流程进行梳理、优化、整合,内部业务岗位实现“无缝衔接”,减少纳税人多次取号、多次排队现象,缩短办税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拓展信息化办税方式,切实做到“一网通办”,使纳税人足不出户,便可办理网上申报、网上认证、网上抄报税、网上代开发票申请、网上打印电子缴款凭证等业务。
方便就近办税,实现“一城通办”,纳税人可以不受主管税务机关的限制,就近到本县(区)税务机关任何一个办税服务厅办理规定范围内的涉税事项。
窗口事项做到“一次受理”,按照总局、省局文件要求,严格执行“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闭环运行模式,下放审批权限,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办税程序,缩短办税时间。
制定《扬州市国税系统办税服务厅服务规范》,实行“一个标准”,为纳税人提供导税服务、全程服务、限时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提醒服务、一次性告知服务、首问责任服务、应急服务等十项办税服务措施。
规定事项做到“一律免费”,免征税务登记工本费、各类发票工本费、纳税人税收业务培训费、表证单书工本费,“办税导航”免费取阅,自助办税区办理自助申报、认证、报税的电脑、扫描仪、打印机等设施全部供无偿使用。
规范国税机关下企业纳税辅导行为,在纳税服务过程中,实现企业无需求不下户、能通过远程服务方式解决的事项不下户、能在办公场所办理的服务事项不下户、不能胜任到户调查辅导工作的人员不下户、未经审批的辅导事项不下户。
规范国税机关下企业进行税务检查行为,整合税收检查事项,严格按照“三个一”的要求来进行实地检查,即除特殊情况外,在实施执法类检查时,同一年度内对同一纳税人的检查不超过一次。杜绝对同一纳税人在一个年度内多次查、反复查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