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苏州文化“走出去”,培育苏州文化品牌交流项目和优势文化产品,在国际上有效提升苏州城市美誉度和文化影响力,我市设立苏州市文化“走出去”项目补贴资金,为规范管理,《苏州市文化“走出去”扶持项目资金补贴办法(试行)》日前出台并施行。苏州市文广新局与苏州市财政局将通过项目申报、专家评估等环节,对当年度评选出的文化“走出去”扶持项目,采用补贴的方式,鼓励我市优势文化项目通过政府或民间渠道赴国外及港、澳、台地区进行展演、展览、展销,每个项目补贴原则上最高不超过40万元。
据悉,近年来,苏州凭借着丰厚的文化资源,积极开展了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培育了昆曲青春版《牡丹亭》、新吴门画派等一批苏州昆曲、苏州评弹、美术、刺绣等文化交流品牌,提高了对外传播能力,有关项目得到了文化部、外交部、商务部等国家有关部门高度赞誉和支持。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对外文化交流水平,强化政府的社会服务与管理职能,调动社会对外文化交流的积极性,使我市不同体制、不同经济成分的文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对外文化交流,市财政局和市文广新局联合出台了《苏州市文化“走出去”扶持项目资金补贴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