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宿迁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审核,确定234个项目为2014年度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项目内容涵盖基础医学、临床类学科、护理、公共卫生等各方面,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实用性。
市医学继教委要求项目主办单位要严格按公布项目举办的具体时间、地点,保质保量地组织教学、实施考核。项目完成一周内应将培训资料、结业名册(含电子文档)及培训总结报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市卫生局科教处),否则将取消该项目举办单位下一年的项目举办资格。
市医学继教委规定,凡未经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批准公布的项目,一律不予承认学分。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将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公布的项目举办情况进行抽查,确保实施达效,提升我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实效,提升我市医技人员素质和水平,为全市人民健康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