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上午,我市公安交巡警部门组织民警、市儿童福利院、市博爱教育集团及市聋哑学校等部门代表于原天宁丽华岗隆重举行“佩俊岗”的命名授牌仪式,缅怀徐佩俊烈士,继承烈士遗志,传承烈士精神。
天宁大队民警徐佩俊,2010年2月3日年仅25岁的他,在中吴大道丽华路口执勤时,被一辆拒绝配合检查且强行逃逸的农用车碾压后不幸牺牲。后徐佩俊同志被追授为革命烈士,追记个人二等功,荣获常州市五一劳动奖章。鉴于徐佩俊烈士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执着与热爱,以及他严格执法,临危不惧,敢于同交通违法行为作斗争的奉献精神,公安交巡警部门决定将徐佩俊烈士生前工作的岗位天宁交巡警大队“丽华岗”命名为“佩俊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