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组建的扬子集团,为江北新区管委会(筹)出资设立的市属国有独资公司,资本金由南京市浦口新城经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51%股权、南京化工园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51%股权、南京大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51%股权、南京高新技术经济开发总公司51%股权和南京高新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公司51%股权等资产构成。
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原则,扬子集团将充分发挥国有资本基础支撑、战略引导和公共服务作用,负责承担江北新区重大功能项目投资和产业转型升级载体(含持有型物业)建设、区域内土地开发整理、资产运营管理。同时,采取母子公司治理结构,按照江北新区发展要求,以产权为纽带,加强对子公司的资本管理,支持所属功能区企业市场化、专业化经营。
据悉,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扬子集团依法建立法人治理结构,设董事会、监事会。作为出资人,江北新区管委会(筹)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制定公司章程,按规定委派董事、监事,明确集团主业,监督集团战略任务的实施,并对集团经营业绩进行考核评价。集团领导实行任期制,集团本部及所属企业所有员工一律为企业身份。
来源: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