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网讯(记者郭亮)日前,市环保局、海洋渔业局共同出台《关于深入推进陆海生态环境一体化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5月16日,双方就陆海生态环境一体化管理签约。
创建陆海统筹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我市新一轮发展的重要载体、改革的重大平台,也是我市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五位一体”发展要求、建设生态文明的题中之义。统筹陆海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有利于协调推进我市沿江开发与沿海开发、陆域开发与海洋开发,促进陆域经济与海洋经济实现良性互动,这就需要环保、海洋渔业部门进一步整合两系统优势资源,深入推进陆海生态环境一体化管理,加快构建统筹陆海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意见》明确提出统筹推进陆海生态环境建设、切实加强涉海工程环评联动审批、协同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海总量、深入推进近岸海域水环境治理、合力开展水环境质量监测监控、联合开展环境执法监管、协同加强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管理等七项重点任务,对加强陆海生态环境一体化管理组织领导提出明确要求,组织领导机构,并制定了详细的任务分解表,落实具体任务和责任。
记者了解到,《意见》明确要求,将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责任追究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建立生态环境产权制度,探索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和节能自愿协议、合同能源管理等新机制,建设区域环境权益交易中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