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国有资产管理的新形势、新要求,今年以来,新区切实强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成立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并在财政局设立国资科,加快推动区属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和国有资产合理配置,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健全监管体系。制订出台了《2014年度镇江新区经济开发总公司绩效考核办法及目标任务》、《镇江新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担保管理暂行规定》、《镇江新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进一步推动国资监管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推动国企改革。会同新区经发总公司,按照“一企一策”分类考核要求,根据各子公司的专业化、差异化、市场化运营方向,提出市场化改革重组方案。结合全区产业“三集”发展要求,推动中瑞产业园、大学科技园的两个公司市场化运作。同时,优化国有企业绩效考核办法,科学设置考核指标、考核权重和评价标准,促进国有企业的市场化改革有序开展。
加强风险防范。面对不断变化且严峻复杂的经济新常态,注重督促国有企业强化风险意识,重点加强“三重一大”事项的风险管理。通过进一步明确区属国有企业对外担保、投资的规范要求,防范因担保可能引发的债务和金融风险;通过规范产权交易、资产处置等关键环节,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