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明确,将建立健全“个转企”政策扶持体系,全力支持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向企业转变,扶持小微企业做大做强,更好地促进常州市民营经济转变发展方式、完善主体结构、增强发展后劲、提升竞争实力。目标是到2016年底,全市新增“个转企”2000家。
《实施意见》确定的主要对象分为五类:一是设立申报投资金额达30万元及以上或从业人员常年达8人(及以上)的个体工商户;二是年营业收入达50万元以上的制造加工、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农林牧渔及其他服务业个体工商户;三是已经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个体工商户;四是实际已投资设立和经营2家以上的个体工商户(包括家庭成员经营);五是业主自愿或所在镇(街道)以及有关部门认为需要重点培育升级为企业的个体工商户。
对“个转企”,常州市将从财税优惠、社保扶持、金融支持、准入便捷等4个方面进行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