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鼎国际有限公司,是北京市市政府下设的民营投资机构。专业从事项目投融资服务、资本运营、国际商务顾问等金融服务的有限公司。公司具有丰富的投融资策划、投资管理、企业发展顾问等金融服务的运作经验,主要管理层均长期从事金融、投资公司的经营与管理,既有各自的专业背景和相关行业的运作经验,又熟悉投资融资业务,并与国内外多家上市公司和国际专业投资机构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也是一些境外投资机构在中国大陆的战略合作伙伴。依靠专业的人才队伍、专业的精神和专业的技能以及深层次的公共关系,为客户提供优质、完善、一站式的投融资服务。
作为专业解决各类金融问题的投融资机构,我们拥有资本市场运作的丰富经验,与国内近百家金融机构、中外银行及知名企业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设有专门的研究部,对投融资市场进行系统的研究,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品优势明显、市场前景广阔的企业开展信用担保及投资融资服务,以缓解企业“贷款难”,“融资难”的矛盾,促进资金与项目的对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使企业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各种资金问题。同时,针对投资机构的投资目标和发展战略,以及对项目的具体需求,帮助他们寻找和选择最合适的企业和项目,从而实现多方共赢的战略目标。
一、投资条件:
1、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属于国家允许和鼓励的项目。
2、合作项目必须具有良好的投资环境和可行性条件。
3、合作项目必须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显著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4、项目方所提供的资料、相关法律文件必须真实合法。
5、企业或项目在合作条件上必须是成熟的;
二、投资方式:
1、 借款投资额度100万人民币—10亿美元。
2、投资借款项目范围:高新项目、基础设计项目、农副产品深加工项目、矿产品开发项目,水资源开发项目、医药化工房地产项目、种植养殖项目,企业技改、市场的短缺项目、旅游环保项目、资产重组与兼并项目、机器设备改造与升级项目。
3、 投资方式
A、 中外合资(股权式):外方投资不得少于总投资的25%,双方共同享受权利和义务,共同经营,按比例分红可考虑中方以土地、厂房、设备折资入股,外方可采取控股方式进行灵活运作!企业组成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该企业在民事活动中以其注册资金承担民事责任。
B、 中外合资(契约式)双方以资金、土地使用权、物资等入股,共同经营管理,共同收益。企业组成形式可成立具有法人资格企业和非法人企业,管理形式共同管理或委一方管理,还可以委托第三方管理。
C、 融资(借贷):投资方不参与经营管理,但投资方有权进行监督及财务管理,按规定收取利息或固定回报。
D、 资产重组与兼并:外方投入现汇参与经营管理,共享受益,共担风险,按股分红。
4、 投资借贷期限与利率 :年息10%—15%,年限3—20年。固定回报率式:16%—20%,年限10—15年!到期不还本
联系人:李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