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新闻网讯 为切实发挥财政资金效能,调动企业与人才积极性,推动人才项目实施,近日,泗阳县出台《高层次人才项目绩效评价办法》,对人才项目绩效进行全面量化评价。
绩效评价办法设经济、科技、人才效益3个一级指标和8个二级指标,所有指标经企业申报后,全部由县工商、税务、科技、经信、人社等部门审核认定,做到有据可查、便于操作。针对人才项目类别特别是引才企业发展规模、阶段的不同,注重考核人才发挥作用及对企业发展的实际带动作用,保证办法公开、结果公平。绩效评价结果根据评分高低直接认定,直接作为拨付资助资金具体数额依据,评为“好”的全额拨付,“较好”的拨付70%,“一般”的拨付40%,“差”的一律停拨,促进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司阳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