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市人社局获悉,为推进公务员队伍能力素质建设,从今年起,我市将选派优秀公务员赴国(境)外高校和科研院所就读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课程。
选派范围包括市、区机关,各有关单位以及市、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在过去5年内,年度考核原则上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具有教育部认可的全日制大学本科(获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副主任科员职级以上的在编人员,且具有5年以上机关实际工作经历,年龄不超过45岁;具备独立在国(境)外学习的语言基础。
优秀公务员海外留学奖学金计划所涉及的费用按照财政、单位和个人共担原则,分类别承担。选派人员不包括市管干部。每年选派一次,每年总量不超过20人。
来源: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