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毅投资上海自贸区跨境投资PPTV的轰动还在眼前,更便捷的人民币跨境投资案就在苏州工业园区产生了,近日,笔者从东沙湖股权投资中心获悉,苏州钟鼎创业二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完成一项以人民币进行的境外投资业务。这意味着苏州钟鼎创业二号成为自2014年6月《苏州工业园区跨境人民币创新业务试点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发布以来,园区首个以人民币开展对外投资业务的股权投资基金。
随着人民币在国际贸易中作为结算货币的地位上升,人民币在跨境贸易和投资中的作用增强,更多的企业开始考虑以人民币进行境外投资。在原有政策框架下,《办法》及同月发布的《苏州工业园区跨境人民币业务试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进一步简化了企业进行人民币境外投资的制度流程,创新政策惠及企业从事境外投资全过程。
在《办法》规定下,股权投资基金开展对外投资业务前仅需向人民银行进行备案,而不需经过人民银行的审核批准。在获得投资收益后,对于境外投资的本金和投资收益,《实施细则》明确“投资企业已汇回境内的股权投资基金本金及其合法投资收益可按照经营需要自主使用”。而按照以往规定,境外投资汇回本金及投资收益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需要在政府审批部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使用。
众所周知,以往股权投资基金要投资境外项目股权,主要通过两种途径,一是向相关部门申请境外投资项目换汇审批,二是采取平行基金(即基金同时用美元与人民币做项目投资)模式。但两者均存在操作缺陷,换汇审批一方面手续较繁琐,另一方面投资收益会遭遇难以结汇的问题,使得投资人利益收到损害,而平行基金则往往基于利益分配不均而产生LP的分歧。
对于国内的人民币股权投资基金而言,《办法》的发布拓宽了投资项目的区域,同时减少不可预见的汇率风险。这无异于打开了跨境投资的绿色通道,对于那些期盼“纳斯达克”的人民币基金来说,更是提供了重重的募资砝码。可以看出国家对于人民币跨境投资的支持态度。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正在逐步推进,人民币通畅的流出和回流机制正在不断得到完善。
自《办法》发布以来,为贯彻《办法》实施,东沙湖股权投资中心联合中国人民银行苏州分行针对这项政策中“跨境人民币贷款、股权投资基金人民币对外投资、园区内企业发行人民币债券、个人经常项下及对外直接投资跨境人民币业务”四个方面对入驻中心的股权投资企业进行了培训指导,同时向入驻企业提供咨询及申报代理服务。2014全年,共有三家位于东沙湖股权投资中心的入驻企业进行境外投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