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策应市委、市政府鼓励新业态经济加快发展的部署要求,积极培植经济、税源新增长点,市财政2015年预算安排1000万元,设立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专门用于鼓励市区电子商务园区建设和企业发展,将从6个方面予以扶持:一是支持电子商务园区建设。对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示范称呼的园区给予奖励,对园区运营面积和入驻企业达标的给予奖励,对园区专项规划编制按规定予以补助。二是支持培育电子商务骨干企业。对电子商务外包企业按年销售额给予分档奖励,对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示范称呼的企业给予奖励。三是支持规模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对规模企业应用电商销售增长达标的给予奖励,对规模企业新建电商平台并销售增长达标的给予奖励,对新获得省级“两化融合”称呼的给予奖励,对新获批省级电子商务示范村的给予奖励。四是支持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对新建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入驻商户和销售增长达标的,按平台建设的实际设备投资额予以一定补助;对获得人行认可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年结算资金量或结算用户达标的第三方支付平台,给予重奖;对年收费用户或交易用户达标的第三方服务平台,给予分档奖励。五是支持电子商务企业融资。鼓励政策性担保公司优先服务电子商务企业贷款融资,并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积极开发适合电子商务企业需求的担保新品种。六是支持电子商务人才培养。鼓励电子商务领军人才引进,对纳入年度计划的电子商务人才培训按规定予以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