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上旬,在张家港市顺利通过“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考核验收的基础上,国家版权局正式下发了《关于同意授予张家港市全国版权示范城市的批复》(国版函〔2015〕6号),张家港市成为第8家“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另外7家分别是:杭州、成都、广州、厦门、青岛、苏州和昆山。
多年来,张家港市高度重视版权工作,始终把强化版权管理和保护作为加强创新型城市建设、促进科学发展的重要环节不断深化推进。2013年1月,国家版权局正式批准张家港市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张家港市以此为新的起点,建立健全版权工作保障体系,加快推进软件正版化进程,不断完善版权公共服务体系,快速壮大版权创意产业发展,日益强化版权市场监管力度,全面提高版权保护公众认知。
张家港市版权管理部门连续三年被国家版权局表彰为“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并多次被评为江苏省和苏州市版权工作先进集体。张家港市作为全国唯一县(市)代表,在全国版权示范工作经验交流会上作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