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新闻网讯 在向社会各界广泛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市制定公布了《宿迁文明20条》,这对于推进宿迁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丰富和拓展“宿迁规矩”内涵,不断加强市民现代文明习惯养成教育,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坚持把“五城同创”作为打造宜居宜业城市的重要抓手,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有效途径,组织和动员全市上下以饱满的热情,积极投身于文明创建活动之中。不久前我市不仅高分通过省级文明城市测评验收、更跻身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现在正瞄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紧紧围绕“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紧扣“迈上新台阶、建设新宿迁”的发展定位,全面推进“八大环境”建设,努力把宿迁建设成一座社会风尚更好、市民素养更高、城市管理更优、生活环境更美、城乡发展更和谐的现代文明城市。
文明城市是由一个城市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组成。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我们当然需要加快推动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但是加快推动文明风尚培育同样重要。因为市民是城市的主人,是城市的主体,市民素质的高低,与城市文明水准的高低密切相关。经济发展是文明程度提高的基础,但一座城市文明程度最根本的决定因素不是高楼大厦,而是市民的文明素养。
市民是文明城市创建的主体,市民素质是城市文明之本。没有文明市民,就没有文明城市;没有市民整体素质的提升,就没有文明城市创建的成功。只有一个城市的市民是文明的,这座城市的文明才有了根基和灵魂。在这个意义上,《宿迁文明20条》应该成为每个市民日常生活中自觉遵循的底线。
在国家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把纸上的《宿迁文明20条》,落实到每一个市民的行动中,主要靠宣传教育提升公民思想道德水平和文明素养,让大家从他律变为自律,不断提升自身的文明素养。一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等多种渠道,不断扩大基层宣传文化阵地、公共场所、交通运载工具和各类社会媒介公益广告刊播覆盖面,广泛宣传《宿迁文明20条》,进一步拓展“宿迁规矩”内涵,突出解决普遍存在的行为陋习,激发市民文明自觉,实现市民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提高,打造文明有礼的宿迁特质。二要丰富载体,进一步拓展“宿迁规矩”内涵,持续开展文明交通、文明服务、文明旅游、文明餐桌、文明上网等主题实践活动,扎实推进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家庭创建工作,加快志愿服务制度化专业化建设,不断完善创建活动常态化推进机制,形成文明创建的强大社会力量,确保2017年以一流的城市环境、一流的市民素质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验收。(本报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