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民间投资,我市近日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和市场需求,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政策,做好投融资对接,并排出一批有利于结构调整、具备发展潜力、适合民间投资参与的建设项目,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投资。
为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减少对微观事务的介入,提高管理效能,国家、省最新核准目录下发后,我市于2015年3月出台《淮安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本)》,除国家、省明确由市级核准不得下放外,其他不需要市级政府协调建设条件的项目以及非跨地区的项目,权限一律下放地方。同时,为掌握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和权限下放后的承接及运行情况,我市下发了《关于开展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调研工作的通知》,有针对性开展调研,解决落实中的问题,确保简政放权内容政策、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等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为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我市先后制定了《中共淮安市委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体经济健康发展的九条意见》、《中共淮安市委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十八条意见》和《关于印发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系列规定,进一步放宽民间投资的领域范围,坚持“非禁即入、平等待遇、公平竞争”的原则,确立民间投资平等的市场主体地位,法律法规未明令禁止的投资领域,全部向民间资本开放,为民间投资拓展更广阔的市场空间。
做好投融资对接工作。去年,通过征集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意见,公开推介了一批鼓励民间投资的24个项目,主要涉及信息电网油气等重大网络、健康养老服务、生态环保、能源、粮食水利、交通、科技创新、产业结构升级、民生、重大市政工程等领域,计划总投资259.3亿元,通过参股分红、组建混合所有制公司、特许经营、PPP、BOT等模式,吸引民间资本186.8亿元。今年上半年,市发改委联合市各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梳理出当期或远期有融资需求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意向的重大项目,在融资对接会上发布融资信息,向金融机构介绍项目情况,充分拓宽项目投融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