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持续推进无锡市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加快提升无锡电子商务发展水平,市工商局通过出台支持电商龙头企业、推动传统企业触网升级、扶持电商配套产业、支持和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加强对网络商品交易的监管等五举措推动全市电子商业产业裂变式发展。
我市工商部门将支持电商龙头企业做大做强,鼓励支持无锡买卖宝、红豆网络、太湖云电商等有较大规模的地区商业网站做大做强;通过“锡货网上行”活动,引导本地企业入驻本地平台,提倡消费者首选本地平台首选锡货;扶持组建行业网站(如无锡电缆买卖宝),掌握行业话语权。
同时,推动传统企业触网升级。鼓励支持商业大厦和八佰伴等零售为主的商场,打造线下体验馆和品牌运营中心;积极推动招商城、皮革城、华夏家居港、新世纪服装城建立电子商务平台,将有形市场整体上网;支持南长区将南长街、南禅寺商圈通过电商平台操作系统,整体上网。
在积极扶持电商配套产业方面,鼓励传统生产企业、商贸企业、电商平台、支付平台和物流平台间进行有机结合,优化资源配置,降低流通成本,实现高效B2B2C的电子商务模式。通过把传统的制造商、销售商和配送中心等串联起来,构建一整套的电子商务产业链,推动本地电子商务快速发展。
面对迅猛发展的电子商务市场,工商部门将支持和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积极推动电子商务在农业和农村地区的应用,整合阳山水蜜桃、斗山太湖翠竹、宜兴百合、江阴“江鲜”等特产在网上销售,注重“原产地”效应,打击假冒,保护名牌;培育天蓝地绿、当家易等新型农庄网上销售时鲜农产品,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保障百姓餐桌供应,促进“三农”发展。
此外,为了维护网络交易平台的安全,将加强对网络商品交易的监管。以“江苏省工商局电子数据取证实验室”为平台,完善“以网管网”的监管机制;公布网络违法案件举报电话,加强对网络商品交易活动的监管; 整合信用数据资源,推动建立我市网络经营主体信用数据库,构建、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按照《无锡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我市将通过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三年建设,实现“发挥我市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场所集中集聚的优势,加快发展各类电子商务业态,实现我市电子商务企业网络零售额(包括b2c、c2c)大幅增长”三大建设目标。力争到2016年,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实现年交易额超4万亿元;b2b、b2c、c2c、o2o等电子商务年交易总额超5000亿元;电子商务企业网络零售额达到800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20%。培育50家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培育3-5家电子商务上市企业,引进10家全国知名电商企业在我市设立区域性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