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划调整是重塑常州地位形象的重大机遇,是加快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变革,更是促进民生持续改善的重大举措。一切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就是要让人民群众过上好日子。近日,常州市区划调整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就社会关注的九个民生热点问题,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问:涉及行政区划调整的区域,居民和单位到何处办理事务? 答:2015年6月30日前仍在原行政区办理,2015年7月1日以后到新行政区办理。 问:区划调整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行驶证等是否需要变更? 答:关于居民身份证更换问题。第一,按照《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居民迁移户口不需要更换居民身份证。因此,涉及区划调整的群众,可以不更换居民身份证,只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可以使用。第二,坚持“按需更换”原则,居民因工作、生活等原因需要更换居民身份证的,由本人持现居民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免费更换。 关于户口簿更换问题。第一,区划调整导致户口簿户籍地址发生变化,群众持有的户口簿需要更换。更换内容:户籍地址的首页和内页;更换范围:郑陆(含焦溪)、奔牛、邹区(含卜弋)和金坛、戚墅堰区。第二,由于此次行政区划调整涉及区域大、人员多,需要更换身份证、户口簿的数量较大,按照“逐步更换”的原则,由户主或户口簿上的其他人员持现户口薄和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免费更换。 关于驾驶证、行驶证更换问题。第一,区划调整后,涉及的个人驾驶证、行驶证继续有效、可以使用。第二,个人驾驶证、行驶证的住址、联系方式需变更的,可在今后办理相关车驾管业务时,到车管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区各交警大队、薛家便民服务点等一并办理。办理时,应持机动车驾驶证、变更后的身份证、两张1寸白底彩照,非常州户籍的提供变更后的居住证。第三,涉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名称变更的,其机动车行驶证需要换领。换领时需提交变更后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居住证)、工商部门出具的更名文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到辖区车管所办理,同时机动车也需到场拍照。 问:区划调整后,土地证、房产证是否需要变更? 答: 关于土地证,原发证依然有效,不需换发。关于房产证,区划调整前依法颁发的各类房屋权属证书和制作的房屋登记簿继续有效,无需办理变更手续。 问:区划调整后,工商注册是否需要变更? 答:第一,7月1日前,各市场主体按原行政区划,办理工商登记注册事项;从7月1日起,所有工商登记注册事项,到调整后行政区划的登记机关办理。第二,7月1日起,已设立的市场主体可按照自愿原则,办理因行政区划调整产生的变更登记手续;市场主体如登记事项发生变更,一律按调整后行政区划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第三,区划调整产生的涉及名称、住所变更事项,市场主体在办理变更时只需提交申请表和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免于提交章程修正案等相关材料。第四,工商登记注册、变更手续一律免收费用。 问:调整涉及地区的学区如何调整?高中招生政策有何变化?原戚墅堰区学生能不能到外国语学校、正衡中学上学? 答:第一,常州原市区(不含金坛)2015年的幼儿园、中小学入园入学仍按区划调整前的相关政策执行,2016年秋季学期起由市教育局会同有关地区和部门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向社会公布实施。第二,2015年的高中招生政策按区划调整前的政策执行,招生范围、志愿填报等不作调整。第三,常州外国语学校、常州市正衡中学为民办学校,一直面向全市招生,其招生范围不受行政区划调整的影响。 问:调整涉及地区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的医保待遇如何衔接? 答:2016年1月1日前,原武进区奔牛镇、邹区镇、郑陆镇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仍然在武进区享受职工医保待遇。2016年1月1日后,享受新的承接地的职工医保待遇。武进区职工医疗保险政策现已基本与市本级实现接轨。 问:调整涉及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待遇如何衔接? 答:2016年1月1日前,原武进区奔牛镇、邹区镇、郑陆镇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仍然在武进区享受相关的社会保险待遇。2016年1月1日后,三镇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新的承接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并享受相应的待遇。2016年1月1日起,新北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并入市本级统筹区,武进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与市本级统筹区接轨。 问:调整涉及地区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如何调整? 答:第一,划入新北、天宁、钟楼三区的原武进区奔牛、郑陆、邹区三个镇城乡居民,2015年7月1日起,实行和划入区一致的低保标准。第二,武进区内的潞城、丁堰、戚墅堰三个街道实行市本级统筹区的低保标准。武进区内的其他乡镇(街道)实行武进区的低保标准。2016年度,武进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与市本级统筹区实行统一政策。 问:区划调整后,住房保障政策有无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有无调整? 答:第一,区划调整后,原市区的住房保障政策标准均不变。金坛区仍按照原金坛市的住房保障政策执行。第二,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执行统一政策。缴存单位和职工对住房公积金各业务办理地点暂不变化。后续如有调整变化,将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相关文件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