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常州市2014年本级财政决算草案情况的报告、关于2014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了2014年市本级决算;审议通过了《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本级预算审查监督的规定》;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了筹备召开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事宜的情况报告,并作出相应决定;审议了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秘书长等各类建议名单(草案)及说明;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常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安排和通过办法的说明;审议通过了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案;审议通过了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经济、预算、内务司法、法制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2014年,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和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牢牢把握“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工作总基调,全力做好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等各项工作,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合理安排预算支出,经济运行总体稳健,民生福利持续改善。去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33.88亿元,比上年增长6.11%,增收25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34.93亿元,比上年增长4.07%,增支17.03亿元。市人大财经工委认为,从决算的整体情况看,2014年我市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
会议审议了《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本级预算审查监督的规定(修订草案)》。为贯彻新《预算法》和落实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深化预算审查监督,今年1月,市人大财经工委启动了《规定》修订工作,成立了起草组,历经制定方案、调研学习和征求意见3个阶段,分别向10个政府部门、各辖市区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及驻会委员开展了3轮意见征询,从而正式确定修订草案。修订草案与原《规定》相比从19条增加到54条,内容更加细化,更具有可操作性,主要在以下6个方面较以往有重大突破:关于重大财政专项资金的初审,关于全口径预算管理,关于预算细化,关于预决算审查的程序和方式,关于债务管理,关于政府审计监督和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衔接。
会议决定,今年7月16日召开常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会期1天,会议将表决通过常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5年6月16日常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议通过)
任命薛建刚同志为常州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其常州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蔡建兴同志为常州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其常州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周智夏同志为常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何建军同志为常州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常州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恽东玉同志为常州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常州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任命许玲同志为常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陶广峰同志为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免去张宏伟同志的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2015年6月16日常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议通过)
任命热孜燕·阿布力孜同志为常州市副市长;
任命钱亚明同志为常州市审计局局长;
任命张宏伟同志为常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免去陈荣平同志的常州市审计局局长职务;
免去周智夏同志的常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