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海门市相继出台了《市政府关于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6月22日,从海门市相关部门获悉,该市将编制3张清单,即中介服务项目清单、收费目录清单、中介服务承诺时限标准目录清单,全面清理与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项目。没有纳入目录的中介服务项目,行政审批机关不得将相应中介服务成果作为行政审批和管理的前置条件和依据。
中介服务速度直接影响行政审批效率
近年来,随着海门市经济社会发展,一批本地及外地中介机构在该市从业,中介服务市场活跃,但办事烦、时限长、收费高等问题也比较突出。2011年,该市对这些中介服务机构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摸底,依据服务更好、办事更快、收费更低的标准,遴选了工商咨询、地籍调查、城市规划设计、竣工测绘、房产面积测绘等7个中介服务事项、4家中介公司,在市政务中心设立专门窗口并对4家中介机构的中介服务进行全程监管。
虽然该市十分重视对中介机构的监管,但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监管工作还缺乏整体性和长效性。据不完全统计,一个普通的建设项目从立项到办完施工许可证,行政审批时间占三分之一左右,而由中介机构所进行的前置必备手续约耗时三分之二左右。由此可见,作为审批服务中重要一环的中介服务,其速度的快慢直接影响到行政审批提速的成效。
出台《意见》加强监督管理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南通市政府的相关要求,该市出台了《意见》,加强与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机构(指采用市场竞争方式提供服务的机构)和服务单位(指归属于行政机关未市场化运作的单位,以下合称“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引导行业自律,不断提高中介服务质量,压缩中介服务时限,规范中介服务收费,促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
《意见》规定监管内容为:理清中介服务功能、强化服务时限监管、加强中介收费监管、提高中介服务质量等。主要举措包括:清理中介服务项目、压缩中介服务时限、规范中介收费行为、完善行业监管制度、搭建中介信息网络、健全信用管理机制、营造开放市场环境、引导中介行业自律等。该市政务中心全面开展对我市中介服务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同时加强对行业主管部门和资质管理部门履行中介服务机构监管职责的督查,强化日常检查,确保全市中介服务机构监管工作的各项措施得到落实。该市监察局对行业主管部门和资质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中介服务机构监督管理过程中的行为实施行政监察。
中介服务项目目录清单将向社会公布
《通知》指出,做好中介服务项目清理,有利于理清中介服务的功能定位,理清行政部门与市场之间的关系,是加强中介服务机构监管的基础工作。此次参与清理的主体包括发经委、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等31个部门,清理范围包括项目、收费、文件3方面,具体指中介服务成果作为申请材料的中介服务项目、行政机关审批过程中委托中介服务机构提供中介服务的项目和其他与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项目。中介服务项目所对应的收费依据、标准等。对中介服务的执业区域有特别规定的各类文件,包含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文件。
各部门单位对照清理内容,全面梳理本部门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和其他类服务事项的办理所涉及的中介服务项目、收费依据和标准和涉及中介服务执业区域规定的文件,并填报清理表,于7月10日前报送市政务中心。该市法制办、市物价局牵头组织对各部门申报的中介服务项目内容进行审核,将审核结果反馈相关部门后,形成中介服务项目目录清单。中介服务项目目录清单履行报审程序后公布。